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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侯雪峰寺文物失窃大案一审宣判
[2005-04-28]

  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福建闽侯雪峰寺文物失窃大案4月21日由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被告人郑宗兵、林绍雨、戴阿宾等3人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吴雄斌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2万元,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执行有期徒刑16年,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王文斌、雷奶党以销售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分别处罚金6000和5000元;被告人梁友团犯转移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10月15日凌晨,素有“南方第一刹”之誉的闽侯县雪峰寺大雄宝殿内3尊珍贵的释迦牟尼佛玉佛像被盗。这3尊玉佛系明末该寺达本法师主持兴建寺院时,由缅甸国王所赠,它们均为玉所刻,通体莹白,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其中1尊为卧佛,长约1.3米,高约70厘米,重达200多公斤;2尊为坐佛,高约1米,每尊重达200多公斤。

  福州市公安部门在案发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并于10月19日抓获犯罪嫌疑人。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9—10月间,吴雄斌、郑宗兵、林绍雨、戴阿宾和苏某得知闽侯县大湖乡雪峰寺有珍贵玉佛很值钱,即商议合伙前往盗窃。

  10月12日下午,郑宗兵、林绍雨先从霞浦县乘车到达雪峰寺,当晚借宿寺内,借机踩点观察拟盗玉佛和窃取路线。10月14日15点多,林绍雨在大雄宝殿关门前,伺机躲藏在大佛像后面,郑宗兵则出去联系在霞浦县的吴雄斌、苏某纠集同伙前来,吴雄斌即和戴阿宾、苏某等人一起,赶到雪峰寺外与郑宗兵会合。当晚23点多,林绍雨从躲藏的大殿内出来,打开寺院后门,带郑宗兵、戴阿宾和苏某进入大雄宝殿,用事先准备的尼龙绳及寺院的门栓,将殿内的2尊玉坐佛和1尊玉卧佛从后门抬出寺外,吴雄斌等帮助装入汽车后备箱内,6人一起驾车返回霞浦,将玉佛存放于吴雄斌卧室内。

  此后,苏某、吴雄斌叫被告人王文斌联系买主,王文斌明知玉佛是赃物,仍通过被告人雷奶党联系买主,商定以26000元交易盗来的一尊玉卧佛。10月19日下午,吴雄斌联系了被告人梁友团开车,梁友团明知玉佛是赃物,仍为其开车。当日下午吴雄斌和林绍雨、王文斌等一起将玉卧佛送往福安市罗江交易时,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在罗江等待接应的雷奶党也同时被抓获。

  此外,被告人吴雄斌还于去年4月5日晚,因为琐事和他人发生争吵推打,并用刀朝被害人黄某的左腹部捅了一刀,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雄斌、郑宗兵、林绍雨、戴阿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取古寺内的国家三级文物3件,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吴雄斌以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持刀捅刺他人致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文斌、雷奶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帮助运输赃物,均已构成销售赃物罪,梁友团的行为已构成转移赃物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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