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成立文物行政执法督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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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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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吉林省文化厅研究决定,批准成立吉林省文物行政执法督查办公室。吉林省文物行政执法督查办公室为正处级建制,与文化厅文博处合署办公。吉林省文物行政执法督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指导全省各地做好文物保护执法工作,依照《文物保护法》所赋予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的执法权限,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非法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擅自修缮、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用途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指导全省配合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对社会流散文物进行管理,维护文物市场秩序;配合海关、公安对出入境文物进行管理、严密防范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发生;对馆藏文物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查;对文物部门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督查,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及时处理各种破坏文物的事件。(中国文物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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