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一盗掘古墓倒卖文物犯罪分子一审被判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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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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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秦城区石马坪古墓葬被盗案作出一审宣判,雇人盗掘古墓葬珍贵文物并倒卖至国外的主犯胡世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4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的23万元予以追缴。去年2月18日—3月7日夜晚,被告胡世龙雇用他人,携带自制的作案工具探杆等物,在天水市秦城区石马坪距李广墓南侧200米处的自来水公司水库南围墙处,对位于该处的古墓进行盗掘,盗出大小不一的刻画着人物、彩绘、描金的石板10几块。同年6月23日,胡世龙给孙某介绍,由周某、马某出面,将所盗掘并已拼对、拍照的石板以35万元人民币倒卖给了彭某,其中胡世龙获利23万元,周某获利7万元,孙某获利5万元。经省文物局专家及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被盗掘古墓是隋唐墓葬,具有很高的考古价值和科研价值,被盗文物属国家一级文物。 (中国文物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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