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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公安机关向文物部门移交破案文物
[2010-06-13]



  6月11日上午,西安市蓝田县文物旅游局在蓝田县公安玉山派出所举行文物移交仪式,在移交仪式上,蓝田县公安玉山派出所将破案追缴的一件石刻“唐浮雕云纹柱础”文物移交给县文物管理所保管,蓝田县文物旅游局向玉山派出所赠送了锦旗,公安玉山派出所李所长代表派出所表示打击文物犯罪,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也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今后在履行维护一方平安的前提下,对辖区内发现的文物案件发现一起,侦破一起,保持对文物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为保护文化遗产做出应有的贡献。蓝田县文物部门对公安机关快速出击,打击文物犯罪表示感谢,表示一定要密切配合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田野文物安全巡查,保护好文化遗产。

  2009年11月中旬,玉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三名犯罪分子冒充文物工作人员,将一件田野石刻文物运走,派出所接到举报后,所领导高度重视,快速出击,立即布置,兵分两路,出动两辆警车,一路公安干警沿着犯罪分子的逃跑路线追击,一路公安干警在西安和渭南的交界路口设卡堵截,人赃并获,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三名,成功追回被运走的石刻文物,该案从接案到抓获犯罪嫌疑人前后共用了半个小时。经陕西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该石刻文物为唐代浮雕云纹柱础,属国家三级文物,造型精美,具有很高的艺术和历史价值。为唐代空寂寺遗址的建筑构件。三名犯罪嫌疑人在今年三月份经人民法院判决,分别被判处2年和一年有期徒刑。(陕西省文物局 林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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