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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与省直文博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
[2010-03-10]

  3月9日,  河北省文物局与省直各文博单位签订了2010年度文物安全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河北省直文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安全责任,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完善可操作的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开展“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四个能力”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文物安全设施设备,认真开展文物安全检查。严格文物库房和博物馆展线文物安全管理,加大科技保护力度,避免馆(库)藏文物自然损耗。特别是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考古发掘工地应当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防火、防盗设施、设备,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同时强调,对在文物安全工作中,因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省直文博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书签订仪式上,张立方局长强调,文物安全是各项文物工作的基础和重中之重,是文物事业发展的生命线。现在全社会对文物工作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文物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这对我们的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保持高度警惕,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增强防卫能力,确保文物安全。(河北省文物局执法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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