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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市将有保护价值的古建筑和文物保护范围列入严控区监管范围
[2010-03-05]

  近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区危旧房改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有保护价值的古建筑和文物保护范围列入严控区监管范围。

  乐清市为了进一步推进城乡住房改造建设,促进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区危旧房改建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将危旧房改建工作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居住条件改善,作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危旧房改建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求有关部门要积极合理引导群众进行危旧房改建,同时要从严把关,分类指导管理,做到规范审批和批后管理。

  在分类指导管理中,建立严控范围,将市政公用设施、有保护价值的古建筑和文物建筑列入保护范围,规划建设时进行监督管理,列为重点监察对象的,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浙江省乐清市文物监察大队 刘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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