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速递
政务信息:领导讲话 | 通知公告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服务信息:办事指南 | 资料下载 | 资料信息 | 文博链接 | 新闻速递
互动交流:局长信箱 | 网上调查 | 在线访谈 | 留 言 板 司局子站:预算财务 | 考古发掘 | 科技平台 | 执法督查 | 党建工作
首页 > 服务信息 > 新闻速递 > 执法督查 > 详细信息
   [高级搜索]
浙江省嵊泗县对各级文物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2010-02-11]

  近日,浙江省嵊泗县文物监察大队联合消防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

  根据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关于联合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嵊泗县文物监察大队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迅速作出部署,安排成立由文物、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向各文物保护单位及所属乡镇转发通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联合检查组克服岛际交通不便等困难,把检查工作深入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特别对文物保护单位花鸟灯塔、白节灯塔等古灯塔进行了检查,走访了灯塔主管单位嵊泗航标站,并与负责人交换意见并一起深入到灯塔现场查看了消防责任、安全台帐等记录以及消防器材使用与到位情况。对洋山天后宫、金平天后宫等重点检查对象,检查组查看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燃烛等安全状况,并要求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了社区负责人与业余文保员共同监督机制,使消防安全隐患减少到最低程度。

  通过近一个星期的检查,各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总体良好,设施到位,台帐责任健全,对个别出现的安全隐患的单位,检查组要求其及时作出整改。嵊泗县文物监察大队结合这次联合检查提出了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以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浙江省嵊泗县文物监察大队 龚忆梦)
 
 
 


版权所有© 国家文物局   京ICP备05069028号
网站管理: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电话:86-10-8463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