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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从“严”和“细”入手积极开展文物安全大检查
[2010-02-10]

  根据浙江省文物局、省公安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关于联合开展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宁波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市公安经文保支队、市消防支队以及各县(市)、区文物、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兵分两路,联合对我市部分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消防安全大检查。

  联合执法人员认真检查了文物保护和收藏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及档案建立情况;仔细查看了消防设施和电气设备的使用状况;详细询问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并现场模拟操作、使用了部分场所的灭火设施设备。此次检查充分体现了文物安全执法的“严”和“细”。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文物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均非常重视,能积极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落实,同时在消防设施设备上也舍得投入经费进行改造。但此次检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个别文保单位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依然存在,电器使用不规范;少数单位灭火器配备不合格等。

  针对此次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书面督促场所及时整改,对个别存在问题较多的隐患单位,还将继续组织“回头看”行动,狠抓落实,杜绝一切可能的安全事故苗条,从根本上维护全市文物安全。(浙江省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王家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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