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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开展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
[2010-02-09]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江苏省文物局、公安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关于联合开展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苏州市文广新局(文物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组成联合检查组,于近期对市区各级文保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共检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家、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家以及许乃钊故居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
  检查组对照“岗位职责、制度建设、设备配备、应急预案、用电管理和整改落实”六个方面听取了各单位汇报,进行了针对性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文物保护管理责任单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日常巡查机制,加强应急预案和综合保障工作,健全消防安全档案管理,总体情况良好。
  防火仍然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文物保护管理责任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江苏省苏州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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