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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县切实加强夏季文物消防安全工作
[2008-07-24]

  为认真贯彻国家文物局《关于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奥运会期间的文物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近日,绍兴县文物监察大队组织人员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点)进行了一次全面防火夏季安全大检查。重点是检查了文物保护单位的火源、电源管理情况;易燃、可燃材料存放情况以及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检查中,对有违章用火用电等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当场责令立即纠正;有危害文物消防安全的现象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在整改期间落实保障安全措施;对严重危及文物古建筑安全的火灾隐患,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其及时整改。

  下一步绍兴县文物部门将围绕当前夏季的防火主题的奥运会期间的文物安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文物安全,人人有责”安全意识。将按照“制度—落实—检查—整治—完善—规范—预防”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防火措施,确保夏季和奥运会期间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浙江文物网 韩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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