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信息化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文化厅副厅长、文物局局长沈海宁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文物信息设备和文物信息安全的指示精神,7月15日,湖北省文物局副局长方学富一行专程到省文物信息中心调研文物信息化管理及安全工作。
调研中,方学富副局长在仔细听取了管理人员关于省文物信息中心机房文物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后,对省文物信息中心机房2007年10月正式运行以来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自开展全省“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以来,湖北省文物局一直高度重视文物信息化管理和安全工作,不断加强规范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湖北省“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试点项目藏品信息采集工作安全操作规范》、《湖北省文物信息中心机房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使文物信息管理与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取得了良好效果。他认为,省文物信息中心机房作为省级文物数据信息管理的平台与物质载体,其存储的文物信息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采集而成,来之不易,其信息设备先进昂贵,其管理与安全保卫工作专业性强,责任重大。目前,在全省各文物收藏单位馆藏一级文物信息采集工作全部完成,所有信息进入省文物信息中心机房,全省“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取得重大成果之后,进一步执行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贯彻落实局领导指示精神,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加强文物信息化管理及安全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做好机房文物信息化管理和安全工作,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省文物信息中心要继续高度重视机房设备以及文物信息的管理与安全工作,就目前自查发现的小的安全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逐项落实解决,如建立门禁识别系统;二是机房必须尽快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创造良好的值班条件,由2名机房管理技术人员轮流负责24小时值班,做到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和处理,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并建立详细的工作日志;三是继续加强文物信息管理规范制度建设,努力做到靠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如结合目前文物信息管理工作实际,对2007年制定的《湖北省文物信息中心机房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四是逐步创造条件,引进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如机房的网络化建设、电子报警系统建设等。
湖北省文物局博物馆处处长雷鸣,省文物信息中心负责人沈远跃、江正涛等陪同调研。(湖北省文物局 张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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