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份,咸阳市文物局结合半年工作总结, 分5组对全市13个县市区所有文物点进行了行政执法巡查,要求加强对旬邑县泰塔、长武县昭仁寺等全国重点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在“5.12”地震后的科学检测,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3起,保证了文物保护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近日,省文物局和咸阳市文物局按照《陕西省文物行政巡查办法》(试行)的规定,联合检查了彬县、长武、旬邑、淳化等县的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全国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巡查,填写了《文物保护单位巡查登记表》、《国有收藏单位巡查登记表》。 省市文物行政执法检查组每到一地,认真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查看各种记录和安全执法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肯定了基层文物行政部门的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今后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性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各文博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文物安全行政执法工作。(陕西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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