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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文化文物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巡查工作
[2008-06-23]

  日前,安康市文化文物局按照陕西省文物局关于《陕西省文物行政巡查办法》(试行)的规定,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到汉滨区、宁陕县、汉阴县、石泉县、岚皋县、旬阳县、紫阳县和安康历史博物馆开展了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工作,重点检查了旬阳县文庙、黄州馆、紫阳县北五省会馆、廊桥、岚皋县周氏武学、石泉县禹王宫、宁陕县城隍庙等20余处省保单位、县保单位和文物库房,并按要求填写了《文物保护单位巡查登记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巡查登记表》。检查组所到之处文物库房坚持双人双锁管理,按规定建立了馆藏文物档案、管理制度;坚持库房进入登记制度。没有违法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和其它违法处置馆藏文物的行为。

  安康市这次文物执法巡查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文物行政执法巡查与文物普查工作相结合。5月中旬到6月上旬,安康市在岚皋县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在全面摸清岚皋县文物家底的情况下,对岚皋县境内所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执法巡查;二是文物行政执法巡查与抗震救灾相结合。5月22日,国家文物局在宝鸡召开抗震救灾现场会后,迅速对宁陕县、石泉县、汉滨区、旬阳县和安康历市博物馆等县区和单位文物受灾情况及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明确要求对于易损坏的馆藏文物,全部转移到地面存放,确保文物安全。三是文物行政执法巡查与日常文物保护工作相结合。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做为文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积极做好巡查工作的同时,要求各县区、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日常田野文物和馆藏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6月中旬省文物局组织的文物行政执法巡查组抽查了旬阳县、紫阳县和安康历史博物馆,并了解了5.12地震中文物受灾情况。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科学监测和记录,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确保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有效推进。(陕西省安康市文化文物局 赵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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