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反映江西文博事业工作动态,更好展示江西各地文博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果,全面宣传江西文博工作重大成就,切实做好江西文博事业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江西文博事业在全国影响,10月23日,江西省文物局向各设区市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发出《关于加强文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文博信息报送工作。
《通知》就信息报送方式、格式及内容要求,信息报送及审查机制,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对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通知》规定,有关各级领导对文博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情况,如领导出席参加的重要活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各地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各地文物保护立法工作的情况;各地在推进省政府、省文化厅及省文物局部署的重大文物保护工作(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大遗址保护、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等)中的重要进展情况;各地有关文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取得的重大成就等;各地文博事业发展的重要成果(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考古发掘、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管理、文物保护科技与信息化建设、社会文物规范管理与服务、文博专业人才培养等);各地文物保护宣传活动,各地庆祝“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的情况;博物馆的奠基、建设进展和开馆情况;各种富有地方特色的文物展览活动,尤其是陶瓷、青铜器、书画等文物外展情况;各地文物行政部门、文博单位和基层文博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支持文物保护工作的先进事迹,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十个方面的内容,省文物局将优先向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推荐。
对文博信息报送的目标任务,《通知》规定,各设区市文化(文物)局每周报送信息应不少于3篇,省直文博单位每周报送信息应不少于1篇。
为推动各设区市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积极报送信息,省文物局每月初将对各设区市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在前一个月的文博信息报送及录用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向全省文博系统书面通报。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对文博信息报送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人负责,认真撰稿,确定一名专(兼)职人员为信息员,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报送文博信息的组织、核实、编辑、校对与报送工作。(江西省文物局 刘长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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