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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秭归县给“国保”文物单位建电子档案(图)
[2006-08-17]

  16日,秭归县文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把该县的“国保”文物单位——凤凰山古建筑群的文字资料输入电脑。“凤凰山古建筑群”于今年6月正式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秭归县正加紧对该“国保”文物单位进行记录档案备案工作,确保“国保”文物单位有案可查。

  根据国家文物局“三峡工程淹没地面文物保护规划”要求,秭归县对三峡工程淹没区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居、祠宇、庙宇及古桥、古井等二十四处地面文物进行了异地搬迁复建。复建地点位于湖北秭归县新县城东端的凤凰山。至2004年初,主要建筑的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

  凤凰山古建筑群位于秭归县茅坪镇的凤凰山,占地面积378亩,建筑面积10927.69平方米。复建基本保持了古建筑原貌和特点,所复建的文物建筑均为民间建筑中等级、质量极高的建筑佳作,其建筑的空间组合手法、结构技术、装饰艺术和工艺质量在湖北民间建筑中属最高水平。(林鹏 中新社湖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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