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安徽全省文物收藏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藏品建档的规范要求,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填写一级文物藏品档案,截止2005年10月,安徽省向国家文物局报送备案的馆藏一级文物按传统数量计1392件(套),按实际数量计1661件(套)。报送备案纸质藏品档案1172份,并编制《全国馆藏一级文物目录·安徽卷》,顺利通过了国家文物局全国馆藏一级文物备案小组的审核验收,安徽省馆藏一级文物建档备案工作全面完成。目前,安徽省馆藏二级、三级文物建档备案工作已经启动。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安徽站的专家们已陆续奔赴全省各地进行文物鉴定工作。
(中国文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