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派出专家组对“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试点工作进行了考察评估。一致认为,这是我国文物管理现代化的宏大工程,意义重大,应总结项目试点的成功经验,向全国推广,实现博物馆的现代化。
我国是世界公认的四大文物古国之一,在历史发展的长河,我们的先人创造了无比灿烂的传统文化,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地上地下文物非常丰富。单就收藏可移动文物的博物馆而言,现在计有2200余座,收藏的文物约有1200余万件,其中一级文物5万余件,据说二级文物约100万件,三级文物约200万件。这些数字大都手工统计,而且计量标准不同,很难得出一个确切的数字。譬如一级文物,在20世纪80年代统计数字是10万件,后来却不知什么原因,逐渐减少,以致现在的说法是5万余件。几十年来,虽然国家文物行政部门一再强调要加强基础工作,博物馆要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鲜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但时至今日,我们的博物馆,特别是一些基层文物收藏单位,由于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原因,馆藏文物档案仍不健全,或者有账无物,或者有物无账,根本谈不上“科学管理、科学保护”。这种家底不清、管理不善的情况不仅很难发挥文物的作用,而且给文物安全造成很大隐患。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联合启动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试点工作,首先在山西,接着在甘肃、河南、辽宁四省进行项目试点,并在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建立了国家数据中心库。试点工作开展顺利,四省完成了一、二、三级文物的调查、信息采集和加工入库的工作,山西省还完成了一般文物的采集工作,河南省实现了与国家数据中心的联通。这个项目实施不仅可以完全实现馆藏文物的数字化管理,而且有很好的扩展性,对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也可提供先进的科技平台,前景十分美好。
从试点情况看,这个项目的实施,实现了馆藏文物从手工管理到信息化管理的革命,实现了管理观念、管理方式的革命,以此为基础,将进一步实现整个博物馆系统的现代化。这个项目的实施,不仅摸清了家底,它的意义还在于:有利于进一步整合文物资源,更好地发挥文物作用;有利于资讯交流和共享,为社会提供更便利的服务;有利于减少对文物的触动,保障文物安全;一旦文物损坏或丢失,还可以从数据库里找到修复和追索的依据。
当然,高科技也会有风险。我们在建立信息档案管理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备纸质档案的建设和管理,二者并行不悖,方可确保无虞。 (中国文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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