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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制定文物普查电子文档录入审核细则
[2009-08-14]

  随着文物普查野外调查工作进入尾声,对野外登记资料的录入与审核也全面展开。近日浙江省江山市普查办制定电子录入资料的审核细则,以规范审核工作。审核细则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要求:

  一、野外记录手查册查漏补缺。主要检查野外记录手册登录要素是否齐全、平面图绘图纸有无贴入手册中、标本是否登记并按规定存放。要求逐本检查,并将存在问题记录下来,检查完成后需要到现场采集的内容集中时间再进行补充。

  二、电子文档录入后审核检查。重点审核是否符合著录说明要求,定名是否规范、断代是否准确、简介是否全面(沿革、形态、价值)、语句是否通顺规范、单体数量名称是否与简介和平面图相符、位置图标注有无突出本文物点、标本登记是否规范、照片导入数量与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各类型数据的对应检查。主要检查“四符合”,即野外记录本、电子文本录入、汇总表格、照片四部分数据文物点数量、名称和内容要相符。

  江山市普查办自野外调查工作开展以就高度重视电子文档录入工作,坚持一边普查一边录入,目前已完成90%的资料录入,预计8月底能全部完成录入工作。(浙江文物网 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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