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碑林博物馆圆满完成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工作
|
| [2010-04-20] |
|

 近日,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相关部门的总体安排部署,西安碑林博物馆积极认真的按照申报要求圆满完成了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工作。 第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对象,仍以文化部《古籍定级标准》中划定的一、二级古籍为主。名录申报采取普查平台和纸本申报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通过古籍普查平台上传数据,包括申报书、书影光盘。 西安碑林博物馆此次共申报古籍十七种,均为二级古籍。其中《史记》版本四种。《毛诗注疏》、《批点昌黎先生文编》、《荆川稗编》等十种明版本。《水经注释》和《滹南遗老王先生文集》二种清版本。申报中按照要求进行规范详细的信息填写并进行古籍申报说明。 西安碑林博物馆现藏古籍40000余册,4219种,善本500余册,此前已有九部列入第一、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西安碑林博物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