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闻媒体公布了去年12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遗产保护,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通知》内涵丰富,新的亮点很多,我认为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要算“遗产日”的设立了!
在国际上,为了使社会大众对某一件事物引起注意,就规定某一天为某某日,如博物馆日,爱鸟日,睡眠日等等。利用这一天,集中开展一些活动,能够收到平时难以企及的良好的效果。借助于这种形式,国家把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法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这遗产日的设立,不只是简单地引起人们对文化遗产的注意,它有着更深刻的意蕴:
——遗产日是动员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是以政府为主导,动员全社会参与的保护体制。政府的主导是方针政策的主导,管理机制的主导,也是动员社会、动员群众的主导。把遗产日作为动员日,动员社会组织、全体公民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新的保护体制中来,一定会得到广泛响应。 ——遗产日是学习日。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的先人在历史的长河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给我们留下了异常丰厚的优秀文化遗产。这些遗产博大精深,是取之不竭的文化宝库。学习她,继承她,弘扬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的重要一环。
——遗产日是纪念日。文化遗产从远古走来,经历了多少沧桑,多少磨难,实在值得敬畏。有敬畏之心,就会有纪念之想。遗产的创造者,遗产的传承者,遗产的呵护者,遗产的研究者宣传者,都值得我们在庄严的遗产日里纪念他们,表扬他们。
——遗产日是行动日。遗产需要保护,保护需要行动;遗产需要弘扬,弘扬需要行动;遗产需要奉献,奉献需要行动。一打宣言不及一个行动,还是让遗产日行动起来。
——遗产日是遗产的节日。一些时候,一些地方,一些遗产是清冷的,沉默的,寂寞的,孤独的……在遗产日我们要走进遗产,亲近遗产,与遗产对话,让遗产活起来,热起来,火起来。遗产日是遗产的节日,就是让所有的遗产都走进我们的视线,都高兴起来,都热闹起来,一个都不能少!遗产日还是遗产工作者文物工作者的节日,是一切关心热爱支持遗产的人的共同节日,庆贺、表彰、祝愿、展示,是节日的主题词。
遗产日是一个契机,一个平台。发挥好遗产日的巨大效应,不仅要给遗产日一个准确定位,而且要在政策管理上,机制管理上有一个好的设计。每一个遗产日都应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好的主题,按照主题去写就一篇篇保护文化遗产的华彩文章!(自 庶 中国文物报 2006年2月17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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