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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职业资格规范管理的探索——文物修复师资格考试大纲、标准讨论会侧记
[2005-12-20]

  12月9—10日,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文物修复师资格考试大纲、标准讨论会,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农业博物馆、南京博物院、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中国丝绸博物馆、荆州文物保护中心、敦煌研究院、北京木材研究所等单位的10余位专家就文物修复师执业资格的设立和管理,以及考试科目、大纲和标准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目前,我国文物博物馆系统从事保护修复的专业人员约有两、三千人(中国文物学会文物修复专业委员会会员千余人),其中专门从事传统修复的人员有400多人,他们承担着国有博物馆1000余万件文物的养护任务,同时,社会上从事书画装裱、古家具修复的人员约有几万人,构成了民间文物修复的主体。据了解,我国文物修复行业存在着后继乏人、许多传统工艺濒临失传、而修复行为缺乏标准、修复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急需规范资格管理,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改变这一局面,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从编制文物修复师资格考试大纲、题库和各类文物修复标准入手,探索实行文物修复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方法。本次讨论会即在有关专家完成文物修复师资格考试大纲、标准的初稿后召开的。

  与会专家参考国内近20个行业开展的50多种职业资格的管理方式,并结合文博行业情况和文物修复工作实际,认为文物修复师资格应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资格考试主要考察专业人员的法规、专业知识和文物修复实际动手能力,考试大纲和试题务求规范化、标准化,同时制定文物修复准则和金属、陶瓷、石质、纸质、纺织品、竹木漆器、壁画、家具等各类文物修复标准,既为考试提供参考资料,也为规范文物修复行为建立可供遵循的依据。

  与会专家提出,文物修复人员长期以来被视为研究辅助人员,属于有“术”无“学”,自身发展受到局限,而社会上一些不规范的修复行为也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形象,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业务素质,规范行业管理,正当其时。职业资格授予不能仅仅沿袭以往培训一下就颁证的做法,应当对人员的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并通过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与会专家将已起草的考试大纲和标准的初稿一一做了详细介绍,并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基本形成了建立由法规和职业道德、共同理论知识、分类理论知识和分类实践操作组成的分级考试体系的思路,初步确立了考试大纲和标准的统一格式和体例,并提出了以传统修复技艺为主、融入现代科学技术、借鉴国外修复师培养和考核方法的理念。下一步要抓紧对大纲和标准修改完善,争取近期完成讨论稿和编制说明,按有关程序报批。

  与会专家还对文物修复师执业资格的设立、不同级别修复师的申报条件、修复师的注册和年审、注册修复师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制定了“逐步实施资质认定、持证上岗的管理方式,培养一批专业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的人才发展战略,批准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成立“文博行业资质资格认证中心”具体承担资质资格认证事务性工作。国家和部分省(市、区)文物行政部门相继开展了考古发掘领队和团体资格、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资质、文物拍卖企业资质、文物保管员资格、文物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等资质资格的认证工作,但从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开始,通过依法开展资格考试和注册来进行人员资格管理,进而实现对单位资质的管理,这还是第一次,文物修复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的开展,是文博行业规范持证上岗管理的有益尝试和探索。(金瑞国/文)

  (中国文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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