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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举办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培训班
[2010-07-19]

  7月15日,陕西首期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培训班在宝鸡市开班。陕西省文物局、省财政厅相关领导分别就文物保护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文物经费科学规范使用、提高文物经费理财能力等方面的知识对学员进行培训。省文物局副局长张文到会讲话。   
  
  张文指出,随着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和文物保护项目不断增多,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压力不断增大,怎样管好用好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成为摆在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文物单位领导面前一项亟待解决的难题。省文物局党组曾多次就如何加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就如何抓好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张文强调,与会学员通过培训学习要进一步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学习项目管理的理论和方法,领会项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提高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利用参加培训的机会加强市县区和文物单位之间的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探讨项目申报的规范性、专项资金管理、分级保障、分级管理、实物供应保障和绩效考核等一些实质性的问题。   
  
  近年来,陕西省文物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西安、咸阳、渭南市和直属单位2006年至2009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今年还将对宝鸡、延安市进行检查。鉴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陕西省文物局决定于今明两年在关中东(西)部和陕北、陕南四个片区分别举办四期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培训班,对相关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陕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财务处和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负责人分别以“文物保护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理财能力”、“文物经费的科学、规范、安全、有效使用”等为题进行授课。来自宝鸡、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文物行政主理部门、文博单位的领导、财务部门负责人共200余名学员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陕西省文物局 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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