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鄞州区文物普查队在石碶街道西杨村普查时意外发现一座明代古建筑,该建筑坐北朝南,前后3进两天井,分别为门楼、大厅、后堂3个部分,前天井设有照壁。后堂与门楼系后期重建,而照壁与大厅建筑虽经多次整修仍保持明代风格,特别是硕大的柱础石、古朴的梁架以及照壁下条石具有明细的时代特征。据当地老人回忆,这座房屋相传为官至尚书的杨姓官员所住,其主管水利修缮事务,村中原本还有很多建筑与这座房屋配套,如村口两侧原来设有两座下轿亭,文、武官员来到此地一律下马、下轿;东侧河边还有一座经楼,供其母亲念经。由于年代久远,当地人已无人知晓该官员的名讳,根据建筑年代以及其曾主管水利事业的特征,通过翻找资料并参考当地的历史后发现,明代居于栎社的杨姓官员并不多,最有名的当属杨守陈、杨守阯、杨守随、杨守隅、杨茂元等5人,曾称“一门五进士”,而此5人仅杨守随曾官至工部尚书,由于工部主管水利,因此区普查队认为新发现的杨尚书第的主人应是杨守随。
杨守随(1434~1518) 字维贞,号贞庵,明鄞县杨家人,杨守陈从弟。1466年(成化二年)进士,授江西道监察御史,巡视漕运,后历官应天府丞、南宁知府、应天府尹、广西右参政。1494年(弘治七年)进按察使,迁大理寺卿,充经筵官,升工部尚书,仍掌大理寺事,后因弹劾刘瑾而被革职,几遭刘瑾暗害。1508年(嘉靖三年)被逮入狱,继夺诰命。刘瑾伏诛后,起复原职,后致仕归里。卒赠太子少保,谥康简。居官刚正,博通经史,著有《历官奏议》、《贞庵集》。(宁波文化遗产保护网 鄞州区文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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