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乌石雷公殿修缮工程通过省专家组验收。
大乌石雷公殿位于虹桥镇大乌石村,据记载该建筑建于清乾隆年间。座东朝西,呈四合院布局。整个建筑沿建筑纵轴线,由前进门厅、次进戏台、玉亭和后大殿、两边附以廊庑组成,其中戏台两侧设有将军门和入相门,顶部藻井彩画精美,挂落、垂莲柱等构件雕刻保存较好,是整个建筑的精华部分,是浙江省内一处较有特性的清代庙宇建筑。是我省一处较有特由于大乌石雷公殿建造的年代久远,加上多年来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双重破坏,濒临坍塌,尤其是部分立柱腐烂,大梁弯垂,屋面漏雨严重,当地群众要求维修的呼声甚高。为了确保文物的安全,发挥文物“存史、育人”的作用,乐清市文物馆于2004年委托东阳市古建园林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维修方案。2006年5月实行了招投标,由浙江匀碧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修缮,浙江省古典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全过程监理。
修缮工程于2007年竣工。这是我市有史以来投资最大,技术要求最高的文物维修工程,也是第一次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文物维修单位,标志着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省专家组对该文物单位的修缮状况总体上比较满意,符合文物维修“不改变原状”原则和“把文物建筑原状干预减到最低”的原则,同时,专家组并对部分原构件的细部改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浙江文物网 周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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