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湖北省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佳绩。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工程投资方分别签订了“川气东送管道工程湖北段文物保护协议”和“武汉至宜昌铁路工程文物保护协议”,这两项国家大型重点建设工程在湖北省境内跨度较长,工程量大,所经地区地下文物埋藏比较丰富,文物保护任务很重,此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田野发掘与文物保护工作即将实施。
川气东送管道在湖北省延伸800余公里,工程投资方事先对文物保护法规了解不够,试图不经事先文物调查勘探环节即进行施工,一度对工程范围内的文物构成较大威胁。通过省级和地方文物部门多次到现场巡查并与其沟通后,工程投资方对文物保护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立即停工,并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的调查、勘探工作。但由于工程概算中文物保护经费列支太少,无法完全满足文物保护的实际需要,因此文物部门和工程部门就保护经费问题进行了反复协商,最终工程部门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其主要领导亲自出面协调此事,并加大了对文物保护经费的保障力度;文物部门表示尽快组织力量开展田野工作,并将视地下文物分布情况允许部分地段先行施工,双方于一月下旬签订了文物保护协议。
武汉至宜昌铁路工程是连接东西交通大动脉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投资方曾经负责过合肥至武汉铁路工程的建设,对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基本程序都比较了解,但由于合肥至武汉的地下文物相对较少,文物保护经费也相对较少,致使工程投资方对武汉至宜昌段工程的文物保护支出估计不足,文物部门经过调查后提出的文物保护费用大大超过工程原定概算。此项工程对于湖北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得到省领导的高度关注,湖北省文物局、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面临着较大压力。但文物部门坚持原则,一方面与工程投资方反复协商,另一方面与省发改委多次沟通,促使工程投资方调整了文物保护概算,最终于今年初达成了文物保护协议。
在湖北省众多文物工作者的努力和工程投资方的理解支持下,这两项文物保护协议终于得以签订,不仅为文物保护争取了时间,也为工程建设提供了便利,实现了文物保护和工程建设的双赢。(湖北省文物局文物处 汤强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