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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对历史文化遗迹实行区域性保护
[2008-03-04]

   文物古迹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存。近年来,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城市中的历史文化遗迹,尤其是古代建筑的保护,往往因旧城改造而受到影响,尤为突出的是古建周边景观的保护仍未受重视。一座古建因其周边建筑的整体风格而独具审美及历史价值,但在改造中有时只保留单座古建,却将周边建筑及景观夷为平地,割裂了古建与环境的和谐关系,破坏了古建本身的价值。因此,对古建应采取“顾及周边”的区域性保护,只要举措得当,对历史遗迹的保护就会提升城市的整体品位。(光明日报 王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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