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速递
政务信息:领导讲话 | 通知公告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服务信息:办事指南 | 资料下载 | 资料信息 | 文博链接 | 新闻速递
互动交流:局长信箱 | 网上调查 | 在线访谈 | 留 言 板 司局子站:预算财务 | 考古发掘 | 科技平台 | 执法督查 | 党建工作
首页 > 服务信息 > 新闻速递 > 文保工作 > 详细信息
   [高级搜索]
浙江省嘉兴市通过《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规划》
[2010-08-24]

  8月19日下午,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卫宁主持召开市规划会议,审议通过了《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规划》,并将正式上报省政府颁布。这为有效实施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嘉兴市级层面大运河遗产保护的专项规划,也是大运河(浙江段)和中国大运河总体规划的基础规划。本《规划》以保护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维护和延续其传统的航运、交通、水利等功能,合理利用其潜在的旅游价值,促进大运河及沿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总体目标,以明确本段运河遗产构成、进行价值和现状评估、划定保护区划、制定保护管理措施为主要内容,提出了保护管理、环境整治、遗产展示、分期实施等具体目标和要求,并加强了与水利、航运、土地利用等城市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为大运河(嘉兴段)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听取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汇报,并征求与会部门的意见后,李卫宁指出,嘉兴段运河是中国大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高的历史地位和文物价值。大运河文化遗产更是嘉兴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一段的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是嘉兴应尽的责任。本《规划》在前一阶段经过了市级、省级论证,并征求了各相关部门及县市区的意见,做了比较充分的衔接,加强了可操作性,原则给予通过,将于本月底正式上报省政府。

  李卫宁要求,在《规划》正式出台前,各有关部门和县市要按照市政府去年9月下发的《关于对大运河(嘉兴段)遗产提前介入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运河文化遗产及其环境景观的保护力度,避免在保护规划制定和完善过程中,出现对大运河遗产点的建设性破坏;在《规划》正式颁布后,更要严格按《规划》要求组织实施,保护好大运河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2014年中国大运河申遗目标的如期实现。(浙江省嘉兴市文广新局 王春燕 )
 
 
  


版权所有© 国家文物局   京ICP备05069028号
网站管理: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电话:86-10-8463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