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经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大运河(河北沧州段)遗产保护规划》,标志着沧州市大运河遗产依法保护进入了新的阶段。 《中国大运河(河北沧州段)遗产保护规划》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由河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河北省文物保护中心编制完成。规划分保护规划文本、保护规划图纸、保护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四个部分,对沧州段运河遗产进行了价值评估,对此段大运河的整体概况、遗产构成、背景环境及整治措施、管理规定等进行了系统阐述,并绘制了河道的整体分布、河堤现状、水利枢纽现状、河道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评估、破坏性分析等图纸,对大运河保护提出了环境规划建议及分期实施计划。 大运河沧州段属南运河,是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京杭大运河的组成部分,境内全长215公里。遗产构成包括大运河水利工程遗产、与大运河历史相关的遗产共26处,与大运河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6项。 沧州市市长刘学库对《中国大运河(河北沧州段)遗产保护规划》的实施提出四条意见:一、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列入政府工作议程。二、大运河保护规划要和沧州市政府所做的《沧州市大运河沿线空间景观规划》、《沧州市区段运河环境整治规划方案》结合实施。三、文物部门把沿线文化遗产点搞清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起来,逐步进行修缮、恢复。四、规划、文物等部门联合起草出台《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实施意见》。 《中国大运河(河北沧州段)遗产保护规划》是指导做好运河遗产保护管理的重要依据,其公布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河北省文物局 沧州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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