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晚8时19分,河北省正定南城门仿古城门楼(非文物建筑)发生火灾,经过消防部门奋力扑救,当晚10时许被扑灭。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仿古城门楼被烧毁,城台(文物建筑)没有损失,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经初步分析,失火原因极有可能为当地群众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放飞孔明灯(许愿灯)所致,具体情况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该城门楼建于2001年9月,为两层木质阁楼的仿古建筑。正定县委、县政府责成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撤职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月18日晚,接到石家庄市文物局电话报告后,河北省文物局非常重视,主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对火灾善后处理提出了要求。19日上午,省文化厅冯韶慧厅长和省文物局张立方局长、李恩佳副局长到正定,现场查看情况,与石家庄市文化局、文物局,正定县委、县政府、县文物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一起召开了现场办公会,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本次正定南城门仿古城门楼失火损毁的尽管是非文物建筑,城台文物没有受到损失,但教训深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暴露出一些基层文物部门在文物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为确保春节期间全省文物安全,2月19日下午,省文物局向全省各级文物部门和重点文博单位发出紧急通知,通报正定仿古南城门楼失火情况,并再次对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20日,省文物局组成四个检查组,由有关领导带队,分赴全省各市及文物重点县督导工作。(河北省文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