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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将公布第三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9-11-23]

  江苏宿迁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古迹众多。在宿迁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已于2001、2005年先后公布了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
     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近年来,宿迁市文广新局通过调查、考古发掘,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最新成果,发现了一大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为使这些文物古迹及时有效纳入保护体系,从今年7月下旬开始通知各县区文物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辖区内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及申报文本的编制、上报工作。后又召开了专家会议,对各县区上报的申报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材料进行审核,经省、市专家审查、论证,从选送的62处文物点中选出具有重要历史、文物和科研价值的文物古迹44处。目前,宿迁市文广新局已将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上报市政府审核,近期将由市政府予以公布。(江苏省宿迁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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