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文物、书画的管理,确保文物、书画藏品的安全,浦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结合浦江实际,出台《浦江县文物、书画中心库房管理办法》,并在县博物馆设立“文物、书画中心库房”,把局下属各单位的书画藏品,逐件鉴定、分级、登记造册后,全部进入中心库房,各产权单位分别加封后,由博物馆统一保管。各单位分别建立藏品档案,产权单位、博物馆、主管局各存一份。藏品进出库房,须经博物馆和藏品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凭《藏品进出库房登记表》由库房保管员负责出库,并确保按时入库。若藏品因工作需要外出展览、交流等,须向主管局书面报告,批准后方可出库。浦江县文物监察大队负责对藏品的安全检查,并对藏品的保管进行随机抽查。
文物、书画中心库房的设立充分整合利用了有效资源,减轻了各下属单位藏品管理负担。使浦江县的文物、书画管理工作步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浙江文物网 黄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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