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确定了今年文物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以全面了解和客观审视目前形势和任务,尤其是国家关于文物工作的一系列方针与政策和任务与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融入和参与地域社会发展和经济活动,全面推进我区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并争取在重点项目上有所突破,做出示范以指导全局工作,使文物事业在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中做出应有的贡献”来开展。
2005年重点工作为:
一、加大对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建立更科学的文物保护项目申报、立项、审批、实施、管理、督查与验收制度和资金的合理使用与管理办法;通过调研,制定配合基本建设的考古勘探与发掘专项经费的规范管理办法;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厅直属文博单位(尤其是文物商店和保护设计研究中心等)经营项目效益的量化管理和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
二、加强文物行政审批和文物行政执法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已取消的相关文物行政审批项目和下放的相关文物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举办文物行政审批专题培训班,保证文物保护工作中政府职能的有效履行。
三、完善国家和自治区补助项目,做好组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基础工作。实施去年底国家文物局核定审批补助的临贺故城、灵渠、自治区博物馆文物库房改造等20个文物保护项目及陆川谢鲁山庄等5个自治区文物保护项目;加大力度推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宁明花山岩画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抢救性保护工程方案的设计、申报,争取年内启动抢救性保护工程,为宁明花山岩画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奠定保护和研究工作的扎实基础;加强对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和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的协调与组织,进行配合宁明花山岩画保护规划编制的考古勘探工作;推进考古发掘的“古为今用”,和在研究与利用方面的“三贴近”,年内向区内外博物馆提供1—2项既有一定研究深度又雅俗共赏的专题成果展示。
四、继续做好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策划、建设工作。编制广西生态博物馆建设“十一·五”规划暨“广西民族生态博物馆建设1+10工程”(全区10个专题、民族生态博物馆加广西民族博物馆互动建设与发展工程);与各级政府、各界社会力量和专业人士形成共识,共同努力推进广西特色的生态博物馆建设,积极探索民族文物保护的多种模式与道路,发挥文物保护工作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继续健全完善3个试点生态博物馆的建设,并在试点项目阶段性总结经验的指导下,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博物馆建设的管理规范;启动计划第二批建设的生态博物馆项目调研工作和立项,第四季度启动条件成熟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
五、加大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度。争取年内启动广西民族博物馆工程建设和完成陈列展览内容方案设计;继续完成广西自然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和立项呈报及审批,年度内落实建设用地定点、进行土地征用前期工作和完成建设方案设计任务书稿本并报审定;启动广西区博物馆暨民族文物苑改造扩建工程方案设计、并报通过审定,为实现“十一·五”后全面提升自治区级三大博物馆的硬件建设现代化水准和服务功能与水平奠定基础。
六、进一步加强和扎实推进全区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的各项基础工作。组织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档、“全国馆藏文物信息管理系统”的全区1—3级文物藏品信息录入和“全国馆藏文物腐蚀损失调查”等工作,彻底摸清“家底”。
七、在坚持“保护为主”的前提下,加大力度积极促进对全区文物资源的“合理利用”。积极协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旅游局做好“红色之旅”资源的组织、项目策划和方案编制;在重点协调和组织宁明花山岩画博物馆、合浦汉墓博物馆,并加大力度推进实施的同时,策划筹备全区文物系统“首届全区文物仿复品、传统民间民族工艺品开发成果与推介大展”,争取于明年展出。
(中国文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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