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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文物海监部共同筹划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机制
[2012-02-06]

  2月3日,宁波市文物执法监察、市海洋执法监察等部门举行会谈,共同商议建立辖区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机制相关事宜。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文物局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我省辖区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全省文物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立足宁波本地实际,认真调研、科学分析、积极协调、主动对接,抓紧谋划辖区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机制,根据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合作开展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框架协议》要求,经过反复酝酿,形成了联合执法机制的书面意见稿。

  在当日的座谈会上,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中国海监宁波市支队、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中国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宁波基地、中国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基地)等部门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单位的职责职能、人员装备和工作特点、专业优势,并就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提交的《宁波市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讨论稿)》以及有关如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工作互动等具体工作衔接问题进行了商讨、交换了意见,最终形成共识,商定了联合执法机制的工作要求、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框架。

  作为江海交融的港口城市,宁波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重要的对外交通贸易口岸,不仅是中国大运河南端出海口,也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陶瓷之路”的始发港,拥有丰富多彩的水下文化遗产。近几年来,宁波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和博物馆的建设,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特别是沿海调查、水下文物普查走在了全国前列。建立辖区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机制,将对促进宁波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着特殊的意义。(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曹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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