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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物局召开文物保护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会议
[2010-08-27]

  日前,江苏省文物局召开了江苏省文物保护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会议,江苏省文物保护事业“十二五”规划专家组专家和规划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省文物局副局长刘谨胜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作为今年年初全省文物年会上确定的省文物局第一项重点工作,规划编制工作的质量如何,将直接影响未来五年内江苏省文物事业发展方向。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理论观点,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对江苏省文物保护事业高度负责的角度,科学认真地对待“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会议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原则性要求。要求规划编制工作要从全省文物工作全局的高度,明确对象、突出重点,创新思维、开拓视野,深入研究、集思广益,结合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科学预测“十二五”期间省文物事业发展前景,从一个较高的起点上,推动该省文物保护事业跨越式发展。
 
  为夯实“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基础,江苏省文物局向各市和南京博物院发出江苏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项目与经费需求申报表》和《基础调查表》。截止8月15日,除泰州市外,全省12个省辖市和南京博物院共上报规划项目983项,并对全省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重要“三普”新发现、各类博物馆、考古科研机构及其他文博机构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各省辖市和南京博物院文物保护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文本初稿也已上报。
 
  会议对各市上报的项目进行了初步筛选,对规划文本初稿和专项规划的编制提出了修改意见,明确了近期主要工作和分工。下一步,江苏省文物局将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省级“十二五”规划项目库和重点专项,对《江苏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初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在9月底前按时保质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江苏省文物局综合管理处 宋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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