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2日上午,河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在山海关天下第一关广场举行了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竣工仪式。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河北省人民政府孙士彬副省长出席竣工仪式并讲话,河北省文物局张立方局长介绍了工程概况,秦皇岛市委书记王三堂致辞,国家财政部、河北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和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有关领导以及专家出席竣工仪式并剪彩。省政府李同亮副秘书长主持了竣工仪式。 单霁翔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是国家实施长城保护工程的首批项目,是一次文物保护的大会战,北京、山西、山东、福建、辽宁等省市10余支专业队伍,参与了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和监理工作。工程的开展严格遵循《文物保护法》,是建国以来长城保护工程的典范,也是对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具体实践。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得到财政部的物质支持,得到河北省、秦皇岛市和山海关区等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它凝聚的精神力量及其高质量的管理、施工水平都值得作为样本推广。希望有关方面认真总结归纳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的经验,推动全国长城保护工作,并处理好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使文化遗产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使人民群众共享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 孙士彬副省长在讲话中指出,万里长城是中华民族的象征,是世界文化遗产,山海关长城是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山海关长城的保护工作,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各有关部门和工程组织单位以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把山海关长城保护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来抓,按照文物修缮的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确保安全,全力以赴打造精品工程,克服各种困难,按期完成维修保护任务,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成为长城保护的里程碑,必将载入长城保护的史册。孙省长希望全省文博工作者继续发扬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中不畏艰难、顽强拼搏、开拓创新的精神,把全省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竣工仪式结束后,单霁翔局长一行考察了山海关长城。行走在修缮后的城墙上,山海关古城的整体格局、城内的街道脉络大体可见,而各个城楼之间也基本实现"对视"效果。对此,单霁翔局长评价说,风貌格局能够控制到这种程度,这在国内的众多古城中也属难得一见。对于古城风貌环境的进一步整治工作,单霁翔局长提出了一些建议。对于古城内的建筑,他认为其形式可以而且应该是多种多样、保持其原有个性的,房屋改造工程不一定全部由政府完成,对于城内的一般建筑,可以由单位和个人进行维修和改造,而政府则通过制定各种标准实现对古城整体风貌的保护和控制。针对古城内密集的人口和交错的街巷带来的交通管理方面的难题,他建议在城内的适当地点分散地设立小规模的工区域性停车场地,并通过绿化手段实现遮荫和隐蔽的效果,使其不至于影响古城的整体风貌。谈到古城的旅游开发,单霁翔局长认为可在如何吸引游客延长在古城的参观游览时间方面进行更多探讨,他说,游客在城内逗留的时间越长,消费的可能就越多,这不仅带动了地方的经济发展,也城内居民、商户等从中受益,从而促其更加热爱和珍惜古城,发自内心地保护古城。 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是国家实施长城保护工程的首批项目,包括关城及东罗城6000米古城墙,总投资2亿元,国内六个省市十余支专业队伍参与了相关项目。自2006年5月开始方案设计和安排工程施工,在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文化厅、文物局与秦皇岛市和山海关区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山海关古城墙保护工程,经过工程项目部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艰苦努力,克服各种困难,于2008年6月底完成了预期任务,并分两批进行了省级专家技术验收,为迎接北京奥运会,向国内外游客展示山海关的良好形象奠定了基础。 各级领导重视,保证了山海关古城墙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2006年4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视察了山海关古城保护开发工程,并就山海关长城修复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在2008年奥运会之前完成环古城6000米城墙的修复。随后,中宣部等五部委联合赴山海关调研,就山海关长城修复项目进行论证。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省政府孙士彬副省长等领导和专家多次到现场视察,提出指导意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有关领导积极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为施工现场提供了便利条件。 注重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确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河北省文物局从全省抽调25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山海关古城墙保护工程现场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施工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与此同时,还组成了山海关长城保护工程专家咨询组,指导解决工程技术难题。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大宗材料的招标。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根据工程进度和工序要求,严格把关,合理安排大宗材料进场,保证工程进度。邀请北京市文物建筑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定期进行质量巡检。强化监督检查,责成监理单位坚持现场旁站,全面巡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了监测方案,通过专家论证,监测试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强了监督检查工作。为了便于对山海关古城墙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报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了山海关古城墙保护专项经费专户。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山海关长城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并请省文化厅监察室、石家庄市检察院加强山海关古城保护工程的监督工作,严格落实招投标规定,坚持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协议,建立预防、预测、警示和通报制度。(新华网河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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