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速递






政务信息:领导讲话 | 通知公告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服务信息:办事指南 | 资料下载 | 资料信息 | 文博链接 | 新闻速递
互动交流:局长信箱 | 网上调查 | 在线访谈 | 留 言 板 司局子站:预算财务 | 考古发掘 | 科技平台 | 执法督查 | 党建工作
首页 > 服务信息 > 新闻速递 > 地方动态 > 详细信息
   [高级搜索]
湖南省长沙市充分调动乡镇力量开展文物普查工作
[2008-07-16]

  湖南省长沙市在实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充分发挥乡镇力量参与文物普查,采取“五条措施”,狠抓普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有效地保证了全市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一,在乡镇一级建立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和文物普查办公室,明确分管副镇(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本乡镇的文物普查工作,确保了各乡镇文物普查工作有组织、有人管;第二,制订了乡镇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和文物普查工作制度,明确文物普查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方法步骤及保障措施等,确保文物普查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第三,实行责任包干制。乡镇层层签定责任状,将文物普查任务明确到具体人,并列入对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普查各项要求能够落实到位;第四,加强文物普查工作宣传,使群众明确开展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群众提供普查线索。同时,对提供重要线索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第五,聘请参加过第二次文物普查的“老文化专干”和了解当地文化遗产资源的老同志担任普查员,加强普查工作力量。

  通过积极调动乡镇参与文物普查,全市文物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已掌握文物普查线索18000余条。经对部分线索进行实地调查,初步确认新发现文物点586处,其中古墓葬217座、古建筑170幢(处)、古桥86座、古遗址27处、古碑刻9通、 古井53口、古窑址12处、古驿道2条,极大地丰富了全市的文化遗产资源。(湖南省长沙市文物局)


版权所有 © 国家文物局   京ICP备05069028号
网站管理:中国文物信息咨 询中心 联系电话:86-10-8463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