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委员陈至立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文化部部长孙家正主持会议

单霁翔局长参加会议并做相关情况介绍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参加会议并发言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本网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17日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陈至立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文物普查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和改善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陈至立指出,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各族人民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摸清文化遗产家底,全面掌握文化资源,对于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更好地保护、管理和利用文化遗产,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陈至立强调,要通过文物普查,全面掌握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数量、分布、保存现状和环境状况,为国家制订文物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一要对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位置、数量、规模、价值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二要科学把握文物认定标准,认真细致开展田野调查;三要积极运用信息网络、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文物普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四要扩大普查成果应用,建立和完善我国不可移动文物登录制度,加快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共享;五要严肃普查纪律,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
陈至立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普查工作机构,抽调专业骨干人员充实到普查工作第一线,并加大普查经费投入,确保普查顺利开展;要以这次文物普查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使之成为提升文物保护意识、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宣传文物保护法规政策的过程,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
会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做了工作报告,对普查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明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范围是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将用2007年到2011年的5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9月30日是普查标准时点。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发言中对普查经费保障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各地用好中央专项经费,落实地方财政资金,确保经费到位,加强使用管理。文物普查试点地区代表河南省和广州市负责同志介绍了经验。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在北京的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级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办公室人员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摄影/李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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