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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召开2008年第二次局务扩大会议
——单霁翔强调继续做好四项基础工作和当前重点工作
[2008-07-21]

  7月21日,国家文物局在京召开了2008年第二次局务扩大会议。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副局长董保华、童明康出席,国家文物局机关各部门、各处负责人和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主持。

  在会上,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作了介绍。上半年,国家文物局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机关依法行政和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文物立法和行政执法力度有所加大,出台或草拟完成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博物馆条例(草案稿)》等多项法律法规;文物安全执法督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活动精彩纷呈,文化遗产主动融入社会取得成效;博物馆免费开放试点工作顺利推进;首批一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顺利启动;文物追索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长城资源调查等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大遗址保护及考古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福建土楼申遗成功,丝绸之路、大运河、西湖、嵩山申遗准备工作扎实推进;冰雪、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及时展开;行业科技宏观管理能力得到强化;人才培养继续深入,局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在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汇报后,单霁翔局长作了重要总结发言。他说,今年上半年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遇到了一些始料未及的困难,但在全国文物系统的共同努力下,不仅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而且通过开展冰雪、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灾后文化遗产保护,提高了应变能力,增进了文物系统内部的团结,增强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社会影响力。他要求下半年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能力建设,扎实推进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博物馆免费开放以及奥运期间文物展览及安全保卫等当前重点工作。

  单霁翔说,2002年12月召开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提出了跨入新世纪之初的工作方针与基本思路,随后召开的全国文物局长会议,将文物法制建设、摸清文物家底、文物人才培养、文物安全保障,确定为全国文物系统重点抓好的四项基础工作。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发布,通过对当前文化遗产保护形势的整体把握,明确提出了新时期的总体目标,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描绘了鼓舞人心的蓝图,同时,也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充分利用有限资源配置,吸引社会各界更多地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促进该项事业持续发展,牢牢掌握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动性,必须用前瞻性、战略性眼光继续做好四项基础工作:
 
  第一,加强文化遗产法制建设。一是推动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并不断完善丰富现有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广泛、深入地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并保证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加快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使文物本体及其相关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促进文化遗产所在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指导文化遗产管理机构正确行使管理职能,统筹安排和控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及各类建设活动,科学核定和控制文化遗产地参观人数总量,限制超量接待。三是构建文化遗产保护标准规范,针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身特点,尽快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标准化体系,改变目前我国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中重法律轻标准,强调定性而缺乏定量的局面,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第二,摸清文化遗产资源家底。一是立足抢救性保护做好文物普查工作。要通过深入开展全国文物普查,使更多面临险境的文化遗产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和保护;要将文物普查和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区分开来,而不能只登记可以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的重要文物;要坚持“宜宽不宜紧”的原则,立足于早抢救、立足于多保护。二是拓宽文物普查和保护视野。纠正以往过于注重文化遗产的利用价值,而忽略其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情感价值的错误倾向,用已经扩展了的观念指导文物普查,更多地关注那些以往未能引起足够重视或根本未加保护的文化遗产种类,使更广泛的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三是文物普查应立足事业长远发展。通过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实现文化遗产保护观念新的进步;带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四有”工作,提高管理的整体水平;培养锻炼专业人员,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实现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提升全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新体制的建立。

  第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建设工作。一是确立保护人才培养战略地位。从发展的、战略的角度解决人才培养滞后对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将人才培养视为文化遗产保护的战略任务和提升综合竞争力的核心因素,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人才培养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开辟多渠道、多形式,统筹利用各种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人才培养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二是完善保护专业教育培训体系。继续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建立科学的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发挥优势互补作用,构建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博物馆相结合的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人才培训网络;多渠道开展各类文化遗产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师承制传授等多种途径,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模式,尽快形成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的基本格局。三是结合文化遗产保护实际加快人才培养。继续建立文化遗产教育培训保证系统,在合作办学、人才培养、人员培训的制度、条件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抓紧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大力开展在职教育和职业培训,努力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合理利用国外教育资源,拓宽人才培养途径,实现人力资源的共享。

  第四,构建文化遗产安全保障机制。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决维护和捍卫法律尊严,竭尽全力保护文化遗产;必须敢于处理日益突出的法人违法事件,坚决依法办事,不怕碰硬、不惧强权,切实履行职责;必须加强文化遗产安全状况的监控,快速反应,严肃处理各类违法案件,继续督察重大违法案件办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依靠当地政府和广大民众,深入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文化遗产安全状况监督,要努力建立迅速有效的统一协调机制,通过开展行政执法联合专项督察,加大针对重点案件的执法力度,集中处理和解决一批破坏文化遗产的重大恶性违法案件,震慑文物犯罪和违法行为。提高文化遗产法制执行能力,强化对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高级别文物的重点督察;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重点目标要求开展工作,依据保护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实施规划等层次组织实施,并辅之以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估等手段,注重实施效果的信息反馈,确保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决策建立在科学、严谨、有效的基础之上。

  最后,单霁翔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第一,要继续做好震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目前,都江堰古建筑群、羌族碉楼和村寨两个项目已经开工。今后要继续积极争取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经费,统筹安排进度和经费,重点抓好已经开工和即将实施的项目,培养一支具有修缮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资质的施工队伍。要继续进行灾后文化遗产损失评估、保护规划、文物中心库房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地震遗址博物馆选址筹建工作。第二,做好奥运会期间的重大文物展览和安全保卫工作。第三,继续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加强针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执法督察,积极筹备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第四,继续推进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在适当时机召开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座谈会,总结第一批博物馆免费开放的工作经验,为明年扩大开放范围作好预案。(中国文物报 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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