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首善镇五坳村农民:杜天佑、张存新
[2007-06-07]
张存新同志家住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首善镇岳陈村五组,现年44岁,初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杜天佑同志家住眉县首善镇张赵村五组,现年42岁,初中文化程度。

  2006年7月9日中午10时30分许,正在眉县首善镇五坳砖场组织装窑的张存新接到负责制砖机工作的杜天佑同志电话,杜天佑说:“咱们推土机推出一座古砖墓,能够看到有几件罐罐,还有一件很长的铁剑,怎么办?”张存新就说:“既然有东西,那就是文物,你先向县上报告,我随后赶来”。通话后,杜天佑同志立即拨打了眉县文化馆的电话,报告了有关情况,县文化馆的同志电话中明确告知他,凭经验判断,应该是一座汉代墓葬,要求他们砖场切实保护好现场,馆里组织专业人员很快赶到。这时,张存新同志放下手里的活,迅速来到现场,经过察看,确系一座砖室墓葬。他立即让周围施工的人员停止工作,保护现场,并用白灰圈线,严禁任何人随意进入。然后他让杜天佑再次向县文化馆电话报告详细情况,请求能够迅速派人前来处置。这期间有几位“好事”的人,要下到墓室观看,嘴里还不停的说着:“这样的墓经常发现,不就是有几个破罐罐吗?不要大惊小怪了。”为了妥善保护好现场,避免事态扩大化,张存新同志就指挥推土机推来两铲土,将已经暴露的墓口封堵起来,杜天佑同志唯恐事态扩大,难以控制,当即又拨打110报警,一个电话,彻底震慑了“好事者”,防止了事态扩大化。由于张存新、杜天佑两同志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妥善保护现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整地保护了古墓葬发现现场。

  约11时许,县文化馆领导和专业人员以及首善镇派出所四名干警相继赶到现场。经过5个多小时的抢救性清理发掘工作,证实这是一座东汉初年的带耳室长方形竖穴砖洞室墓,砖封门。墓室长3.30、宽1.89、高2.15米,在墓室的东北角为棺床,长2.07、宽0.33、高0.09米。清理后,主要出土器物如下:四螭四乳纹铜镜1面,铜弩3件(其中2件表面镀铬),褐黄色釉陶鼎2件,褐黄色釉陶壶4件,褐黄色釉陶灯3件(其中1件残),褐黄色陶仓3件(其中1件被塌陷的土块砸残),灰陶罐1件;铁釜1组;铜博山炉(此器物是目前县博物馆收藏的最大的1件)等诸多器物,还有青铜质的车马器若干(有车恵、马镳、马衔、盖弓帽等),均为明器;铁剑锈蚀较轻,铁削锈蚀严重。

  墓葬内还残留有题记和漆器的残痕。从墓葬随葬器物的特征看,墓主人位于墓室的东北角的白灰棺床上,其西侧散置有车马器。耳室内有祭祀的鸡骨骼等,器物主要放置在耳室口及墓室中部偏西部。墓室的砖上彩绘有简易的斗拱、柱子等,墓室北壁上有三架梁的彩绘,墓室的东壁靠南端处有题记“大郭之”3字。

  出土器物中,经有关专家初步确定,有12件列为国家三级文物。以两件镀铬的铜弩犹显珍贵,此类器物在同时期的墓葬中屡有发现,由于器形较小,学术界一般都认为是明器。五坳砖场汉墓出土的两件小铜弩表面镀有抗锈蚀的铬,此种现象为首次发现,这对研究认识此类器物的用途提供了重要实物依据。

  张存新同志平日里十分注重读书看报,自觉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意识。2005年他承包了陕西省劳教所秦汉砖场,在这期间,他听说此处过去曾有过多次砖室墓发现,多数村民认为墓葬里边出土的主要是陶器,没有什么价值,拿回家里也不吉利,所以多数都被破坏。为了搞清这一问题,他先后两次到县文化馆咨询有关专业人员,了解国家文物保护的政策法令和相关的文物知识。2005年眉县文化馆利用农历“三月三”庙会期间,在当地宣传国家文物保护法令的时候,他又索要了15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回到砖场向场办公室和班组负责人散发,要求大家都要依法重视文物保护事宜。

  张存新、杜天佑两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村民,热爱祖国的历史文化,在日常生产生活活动中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文物保护的政策法令,积极重视、支持文物保护工作的精神让人敬佩,对于他的这种精神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同样也应该得到应有的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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