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根群
近期,笔者从一些新闻媒体看到关于对现任德国总理施罗德的房子、车子、妻子和票子的报道很受启发。 施罗德被选上德国总理后,德国政府给他在西柏林市郊配有一套豪华别墅,但是他没有居住,而是另租一套只有两居室、设施较差的房子住。倒不是因为他“清正廉洁”,是因为在德国有制度规定,总理住国家安排的豪宅也必须自己每月掏腰包支付1000多欧元的使用费。因为施罗德手头太紧没有这么多“票子”,付不起这笔昂贵的费用,只有委屈自己和家人了。国家给他配备的高级防弹轿车,他只在工作日内处理公务时使用,工作日之外办私事从来不用,这也不是因为这位总理的思想觉悟有多高,因为在德国也有明文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用公车办私事必须由本人计程付费,没有“公车私用”这一说。但是施罗德同样手头没有“票子”,只有使用自己购买的一辆过时的旧车了。由于施罗德曾三次离婚,每次离婚他都自愿付给每位前妻一笔数目较大的生活费,造成施罗德手头的“票子”更紧了,所以身为国家总理的施罗德只有住小房、坐旧车了。另外,施罗德的弟弟多次被老板“炒鱿鱼”,但是,身为国家总理的哥哥施罗德虽然大权在握,却奈何不了老板,也安排不了弟弟的工作。这也是制度起的作用。这在我们看来是不可想象的,大权在握的国家总理施罗德却如此寒酸,有损国家形象。但是德国的社会舆论却不这样认为,在他们看来,当国家总理的和任其它高官的贫穷是很正常的,只要他们能依法行政,无论贫富,我们都支持和拥护。 但是,在我国情况就不同了,各级领导干部是按职务级别分配住房或享受住房补贴、配备小轿车的。妻子、孩子甚至亲戚朋友公车私用也是常有的事,没有听说哪个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住不上好房、坐不上好车的。当然,这在我国也是无可非议的,因为这是我们国家的制度规定的,由于制度的不同,我们也不能简单地与德国相比。 但是,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德国和国外的一些先进的管理制度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同时,德国对国家总理和其它高官贫富的社会评价和舆论,也是值得我们汲取的。目前,在我国对领导干部的看法有一种比较矛盾的社会心态,一方面社会舆论对某些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深恶痛绝,另一方面又笑贫不笑奢,有不少人把清正廉洁的干部视为“无能”。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些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清正廉洁的干部不吃香,甚至受孤立,领导不相信、群众看不起。由此看来,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制度是根本,但是,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也是不可忽视的。(《徐州风纪》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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