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搜索
 
福建加强协作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2006-06-07] [点击次数:213]

  “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为重点,掌握商业贿赂在不同部门、行业的规律、特点,分类指导,突出查处重点。”福建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日前召开会议,通报了前一阶段该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福建省提出,治理商业贿赂在下一阶段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自查自纠。从5月份开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组织本部门主管或监管的企事业单位,用7个月的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二是依法查处案件。各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职责。要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加强协作,切实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治理商业贿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闵继轩)
  (中国廉政网)

版权所有 @ 国家文物局   京ICP备05069028号
网站管理: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电话:86-10-8463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