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搜索
 
北京鲁迅博物馆党委工作规则
[2006-05-24] [点击次数:206]

  一、总则
  (一)为实现党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党委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馆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推动鲁迅博物馆事业的发展。
  二、 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馆党委的决议、指示、批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文博工作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二)加强各部(处、室)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我馆所担负的中心任务。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推荐、任免和奖惩干部。
  (五)推进全馆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六)指导馆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的工作。
  三、党委的组织原则
  (一)党委坚决贯彻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工作。党委书记外出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党委成员要根据集体讨论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党委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党委成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如果对党委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党委的决议和决定。
  (三)党委成员代表党委所作的讲话、报告,以及以党委名义下发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文件,必须经过党委集体讨论。遇特殊情况时,可采取传送党委成员征求意见的方式。
  四、党委会议
  (一)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二)党委会议议题由主持人在会前向党委成员征询,经充分酝酿后由主持人确定。
  (三)党委会议研究需要做出决定的议题时,应进行逐项表决;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时应逐个表决。党委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成员同意方为有效。
  (四)对于紧急情况和有严格时限的问题,不能及时召开党委会议,但又必须迅速做出决定的,由党委书记及时处理,事后向党委会议通报。
  (五)党委会议因工作和会议内容需要可以确定列席人员,即党委扩大会议,列席人员必须是党员干部,不能扩大到非共产党员。党委扩大会议对讨论的问题不能形成决议。
  (六)党委会议由党委办公室主任或党委办公室的其他干部记录,按照规定归档。查阅党委会议记录须经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批准。将党委会议内容印发成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七)参加党委会议的人员对涉及保密的会议内容应严格保密。
  五、党委中心组学习
  (一)党委中心组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学习中央精神、时事政治和领导干部所必须掌握的各种知识。通过学习推动党委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取得进步,促进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的提高。
  (二)党委中心组学习一般两个月安排一次,全年不少于6天。
  (三)党委中心组成员为党委成员,根据我馆实际,扩大到各部(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党委书记为中心组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四)党委中心组学习应做到年初有学习计划,每次学习有学习记录,学习后向上级党组织和各部(处、室)党支部通报学习情况,年终有学习总结。
  (五)党委中心组成员应坚持自学,做好学习笔记,集中学习时积极发言研讨问题,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联系工作实际思考我馆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倡撰写心得体会和工作研究论文。
  (六)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协助党委中心组拟制学习计划,做好考勤、通报和服务工作。
  六、党委民主生活会
  (一)党委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下半年召开。通过党委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委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
  (二) 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方面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三)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会前应结合实际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组织学习有关论述和文件,奠定思想基础;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党委成员通报;党委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
  (四)党委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围绕主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因故缺席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议上宣读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由党委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六)党委民主生活会检查和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并向各部(处、室)主要负责同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党委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七)党委成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八) 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办公室做好记录和服务工作,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七、作风纪律
  (一)党委成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要求,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
  (二)党委成员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研究和解决博物馆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党委成员要经常深入各部(处、室)了解情况,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四)党委成员要严格遵守党中央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以权谋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自觉接受党员和干部群众监督。


版权所有 @ 国家文物局   京ICP备05069028号
网站管理: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电话:86-10-8463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