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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出台民间收藏文物捐赠办法
[2008-08-26]

  安徽省淮北市文化底蕴深厚,很多珍贵文物流散于民间。为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的保护,提高公民保护文物的法律意识,弘扬社会捐赠美德,淮北市制定出台了民间收藏文物捐赠办法。

  该办法明确市博物馆、刘开渠纪念馆等市属文物收藏单位作为文物捐赠的接受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文物捐增主体。该办法规定文物捐赠范围是: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影像资料,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大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实物等。

  该办法制定了严谨规范、便于操作的文物捐赠程序,主要流程是:有意捐赠文物的文物收藏人向文化主管部门申报拟捐赠的文物类别、数量,文化主管部门安排市属文物收藏单位对拟捐赠文物进行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拟捐赠文物,市属文物收藏单位向拟捐赠人发出“捐赠文物预选通知书”,并与拟捐赠人签订“文物捐赠协议书”,办理文物交接手续,对已接受的文物进行登记造册;文化部门邀请上级文物鉴定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捐赠文物进行鉴定。

  为宣传文物捐赠者的善举和美德,鼓励民间文物收藏者踊跃向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捐赠文物,该办法制定了奖励办法:捐赠文物经鉴定有馆藏价值的,由市属文物收藏单位给捐赠人颁发收藏证书;捐赠文物经鉴定为等级文物的,由市人民政府给捐赠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表彰;捐赠文物经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的,在市志修订时载入其事迹;根据捐赠文物的数量及价值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淮北市民间文物捐赠办法》的出台实施将成为淮北市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的重要工具。(安徽省淮北市文化局  朱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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