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童明康副局长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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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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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在平顺县九天圣母庙举行的山西省南部早期木结构建筑维修保护工程开工仪式上,国家文物局童明康副局长对文物保护工程提出四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周密筹划。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工程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对施工过程加强科学筹划和管理。二是要依法管理,科学保护。施工中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理,最大限度保留文物建筑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信息,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健全档案,培养人才。加强工程资料管理,注意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和整理每一处木结构建筑工地的资料,并编目存档,专人保管,同时以此培养和锻炼一批素质过硬的文物保护专业人员。四是要勤俭节约,用好资金。按照“突出重点,专款专用、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建立健全预算、决算审核程序和审计制度,合理确定投资金额,合理确定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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