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盐场村王连层、王建朝、王安斗、王泽余、王世皋五位村民在村北挖大棚菜坑时,发现明万历八年李姓墓志一盒,系砖质朱砂书写,黑釉小瓷杯两件,黑釉四系瓷罐、残小口沙质瓶和小铜镜各一件。发现文物后,五位农民主动与文物部门联系,将这批出土文物上交国家。
《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非法侵占国有文物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广宗这五位农民主动上交文物的做法值得肯定,为此,邢台市文物管理处对这五位村民发现文物并主动上交文物部门的做法给予了表彰并发放奖金。(河北省邢台市文物管理处 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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