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6日,渔山乡渔山村张光根老人将一通距今400多年的明代石碑无偿捐献给市文物馆。据老人介绍,该碑原镶嵌在自家的院墙上,由于房屋改造将其取下。当地文物贩子闻讯后,曾多次上门要将其买下遭到拒绝。
经文物部门勘定,该碑高150厘米,宽75厘米,青石质,保存较为完好。依据碑文内容该碑刻于明万历年间,碑额为楷书书写“察院禁约”,讲述当地乡民向浙江监察御史李爷处告状,反映当地私盐买卖泛滥,贩卖私盐的人欺行霸市,无恶不做,扰的乡里鸡犬不宁。当地施楷等乡民实在不堪忍受,就到县衙门去告状,官府进行查处,这些盐徒就联合起来,把盐藏起来或耍无赖。官府查不到这些盐徒贩卖私盐的证据,就认定施楷等乡民告的是假状,致使施楷等乡民梦受了不白之冤。李爷准其状,经过调查,认定属实,并在盐徒经常出没的渡口、市镇等地设告示缉拿盐徒。然萧山强恶盐徒数十群又来贩买,当地乡民就联合起来把这些盐徒给抓住,送至县衙门,并在此地设永禁私盐买卖碑,让大家遵守,如有再范,严惩不贷,署名方天其、施宽、施子明等68人。
该碑的收集,不仅丰富了我市馆藏石质类文物的类型,也为研究明代治安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文物部门对张光根老人的行为表示充分的肯定,并给予了一定的奖励。(浙江文物网 刘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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