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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普查工作会议
[2007-10-19]

  10月18日,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普查办主任、省文物局局长鲍贤伦,普查办副主任、省文物局副局长陶月彪、陈官忠,省考古所所长曹锦炎出席会议。会议由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吴志强主持。全省11个市普查办主任、文物行政部门行政处室负责人、省普查办全体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会议。

  全省11个市与会代表汇报了各市文物普查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在文物普查准备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下阶段的工作步骤。
  
  鲍贤伦局长就我省第三次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衔接工作做重要讲话。他指出,我省普查工作开局良好,第一阶段的任务基本完成。当前,要认真总结第一阶段的普查工作,推广普查培训、试点等工作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抓紧完成第一阶段的扫尾工作。对第二阶段要做出周密、细致的安排,把各项准备工作做细、做实,充分考虑实地调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为全面开展第二阶段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二阶段,野外普查的组织形式和开展方式要讲求实效,没有进行普查培训和试点的地区,或培训、试点效果不佳的,可将普查培训和试点结合起来,以取得更好的实效。省业务指导组在第二阶段要全面介入野外普查,规范登记普查基本信息。要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要建立文物普查信息保送制度,及时掌握普查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信息与经验的交流。要处理好文物普查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调配工作力量。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文物普查办公室的作用,协调好各有关部门在普查过程中的职责,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浙江文物网 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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