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掌握潜山县文物资源状况,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从2007年9月28日起普查人员进入源潭镇开展工作,标志着潜山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普查范围为全县行政区域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对现己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历史街区,村镇的量化指标、环境与保存状况及其存在问题等进行复查、登记,同时把乡土建筑,工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文化空间、老字号等文化遗产种类纳入文物普查登记重点。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公布不可移动的文物名录。
潜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普查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县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文物局制订了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抽调普查人员,并选派3人参加“安徽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培训班”学习。利用一年一度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机会,对全县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购置了(GPS、数码相机、手提电脑)等文物普查相关设备,建立健全乡村文物保护方案。召开全县文物普查启动工作动员大会,成立各乡镇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到边到拐,不遗不漏”,不折不扣地集中开展普查工作。(潜山县文化局 芮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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