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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熟、宜兴公布新一批文保单位 依法保护普查新发现文物点
[2009-07-03]

  自2007年10月江苏省文物普查进入实地调查阶段以来,各地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大幅度增加。截至2009年4月30日,全省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20003处,其中新发现文物点11141处,复查文物点8862处。为切实加强新发现文物点的保护工作,今年年初,淮安、常州两市率先对辖区内普查新发现文物点实施有效保护,或将其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实行挂牌保护,或直接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近日,常熟、宜兴两市政府根据普查阶段性成果,公布了新一批文保单位和控保单位,在县级市中率先实现对普查新发现文物点的依法保护。希望各地根据普查进度,及时认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并将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做好“四有”工作,采取保护措施,纳入保护体系,巩固普查成果。

  常熟市 2008年底,常熟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野外实地调查工作完成。为依法加强对新发现文物点的保护管理,结合常熟市文物保护“十一五”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有关规定,6月16日,常熟市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决定公布南泾堂庞宅等30处第七批常熟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君子弄季宅等40处第三批常熟市控制保护建筑,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共同推进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健康开展。

  宜兴市 按照国务院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挖掘宜兴市历史文化内涵,夯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基础,推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促进全市文物保护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宜兴市政府通过对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点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综合评价,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五批宜兴市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二批文物控制单位名单的通知》,决定公布第五批宜兴市文物保护单位46处,第二批文物控制单位19处。通知强调,保护文化遗产,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宜兴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切实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提高宜兴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江苏省普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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