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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部署国庆节、十七大期间文物安全工作
[2007-09-24]

  2007年国庆节即将来临,我们将先后迎来中秋佳节、“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为了加强这一期间的稳定和安全工作,近日,江西省文物局向各设区市文化(文物)局与省直文博单位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十七大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各文博单位一要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安全工作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把文物安全放到重要位置,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教育全体职工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加强领导。完善技防报警设施,配备必要的保卫装备和报警通讯联络工具;增加值班力量和值班检查;加强对文物尤其是重要文物的监测和管理;加强电源、火源的防范管理;加强考古发掘工地保卫力量和现场保护措施;确保文物陈列展出安全可靠。对非文物部门使用管理和对外出租的古建筑或展览、办公用房,要加大管理力度,签订安全责任书。三要认真检查。各地在节前对所辖区文博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细致地排查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坚决整改,十七大召开前再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国庆节假日和十七大会议期间的文物安全万无一失。四要制定预案。制定和启动节庆期间应急预案,加强安全保卫力量,增强防抢劫、防爆炸、防破坏能力,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外开放单位要以“十一”黄金周为契机,做好开放和文物旅游工作,但要保证消防通道和观众疏散通道的安全畅通。(江西省文物局 王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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